明知是假章还签合同,该负法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1-06-24 11:56:58
问题描述:
我一个朋友刻的假公章,我知道还是签了合同,是电话请示了我的领导。合同签订后是我在执行工程,后来要验收了,我要朋友拿钱给我,他不给钱。通过别人告诉我的,说他们自己搞验收。现在我走了两个月了,工程还没有验收,厂家在找麻烦,说是我签的合同,要我负责。我走的时候和该厂的负责人说了,得到他的同意才走的。合同的所有钱都是我朋友利用假的委托书在厂里拿走的。是我朋友在该厂签字取钱的,我只是签了合同,而且帮厂里做了很多事情。我在该事件中该承担法律责任吗?(我现在不在该公司了)可以帮我快点分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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