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的房产能否收回?
更新时间:2011-06-09 17:07:59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父亲2008年去世,一个月后,遵照他的遗嘱,我继承了他的房产,当然房产也有我母亲的一部分,我母亲当时也办理了赠送手续,有柳州市公证处的文书为证,附加条件是我今后负责赡养母亲,虽然我是一个下岗工人,妻子也无单位,母亲每月有1500左右退休金,我尽赡养义务都是应该的。意外的是,今年母亲打算再婚,非常急切的要回2年多以前赠送的部分房产!她的理由是:再婚后不需我赡养,所以赠送的房产可以收回!请律师答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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