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5-31 05:10:02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08年3月份进入某工程有限公司。于4月份由公司统一组织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毕业证书与身份证由本人提供,其他一切报名所需材料皆由公司提供,并于6月份参加了二级建造师考试。11月份时得知通过了二级建造师考试,后因与公司有工资纠纷问题,于2009年1月份离开了公司。进入公司时本人并未与公司签定任何劳动合同,报名与注册所需合同本人并未见过,如有皆是假合同。且公司在拿到考试合格证后并未经本人同意,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单位在2008年10月份,11月份和12月份克扣本人工资共450元,还欠本人一月份的工资1450元。在9月份本人曾口头向公司行政负责人提出增加工资的申请,后得到其回复总经理的同意,但始终未能加补工资,反而是无辜克扣本人工资。致使本人于11月份多次向公司提出辞职的请求,但是公司始终未做答复。在本人多次催促未果的情况下,于2009年1月份正式向总经理递交辞职报告,因总经理不在公司,所以委托给公司出纳转交辞职报告,但公司再次拖而未决。致使本人于2009年2月份后一直等其回覆而未回公司继续工作。请问我能要求经济及精神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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