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的建筑工程工伤赔偿
更新时间:2011-02-28 13:41:39
问题描述: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作为下分包商转包了一项游廊,六角亭等古建筑工程,我上面的那个承包商是挂靠在xxx建筑工程公司投标拿下了整个纪念馆的工程,游廊和六角亭等古建筑只是总工程里面的一小部分。
我和挂靠的那个承包商签订了一份承揽合同,合同只有挂靠承包商里面的一个老总的签字,没有企业的盖章,且和xxx没签任何的合同,我现在手上的结算单等凭证也只有那个老总的签字而没有企业盖章。
后来我又把游廊和六角亭中的一部分木工活承揽给一个木工,我买材料,木工包工并提供工具,都是口头协议,没有合同。且这个木工手下又请了1-2个人干活,干活4天后,这木工操作机器不慎,把自己右手的两根筋隔断,住院7天,医药费8000元,工伤鉴定为8级伤残。
现有以下几个问题咨询:
(1)现在木工把我和xxx一起告上法院了,我是第一被告,他并否认和我是承揽关系,否认提供工具等,要按照雇佣关系向我索赔。我现在如何打到承揽关系,要收集哪些证据?能打到承揽关系,我要负哪些责任。若打不到承揽关系,我又要负哪些责任?
(2)xx否认和木工有劳务关系,依此拒绝出庭,只让承包商那个老总以个人名义出庭,现应该找什么样的证据,证明存在劳务关系,追加市xx建筑工程公司为被告?xx建追加进来后他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补充:xx公司通过银行两次直接转过账给我,承包商那个老总也以自己的个人账户转过帐给我,其余都是现金,这个可以追加xx为被告的证据吗?且如何追加?)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