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按规定缴纳五险,现患重病能否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0-12-19 11:31:07
问题描述: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能抽空听我叙说我的经历,并能给予我法律上的援助,为我答疑解惑。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福州闽侯县人,我的亲人在当地一家水泥厂上班,至今进厂已经两年整,进厂的第二月工厂倒是有要求他们签用工合同,但我亲人根本不知道合同内容,因为厂里就是说不签就甭做了的这态度,另外在这两年期间工厂根本未按法律规定缴交基本五险(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保),前两个月他被查出中晚期肝癌,这对于我们家来说是个惊骇的消息,他现在才三十几岁,但家里经济一直也都是靠他来支撑着,厂里在他请病假看病治疗期间就已停发工资,只是通过号召全厂员工募捐的形式为他送了一万元左右的钱款,我们家属也进厂交涉过,要求不能停发工资,而且因厂里不按法规缴纳保险费用,因此现今才至我家要面临巨大的医疗费负担,但厂里的行政人员竟然告知我们医保并不在劳动法强制缴交之列,还说现在大部分的工厂都没做到这点,还有说这不算工伤什么的,所以根本对我们置之不理,意思我们是无理取闹,现在我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我就是想知道到底劳动法或社保法中到底有没有明文规定对在厂期间患重病的职工该得到何种保护与权益,厂里的拒绝是否能站住脚,我们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诉,但厂里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我们能否提出经济赔偿或要求工厂给予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还是只要为我们补交一下两年来的保险费用就可以算厂里无责了。还有对于签不明内容的合同我们是否能视为未签或无效合同,我们手头也没有留底一份合同,只有厂里有。
最后,再次谢谢你们,恳请能尽快回复一下,万分感谢!我们太需要这方面的知识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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