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证问题!
更新时间:2010-11-09 13:52:00
问题描述:
我父母与95年花4万元购得城乡结合处A村土地2宗(合计面积1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我家非A村人)。卖方有老土地证2本,分别转让过户到我父母名下;收据和汇款单据证明丢失;父母手中有自己名字的土地证。95年至今,我家一直将此2宗土地作一养殖场使用,有围墙和房屋2间。因今年打算在此土地上自建房屋自住。在本辖区土管所查询手中的土地证时,工作人员说此证为假证,微机内没有信息。通过土管所内部人士打听得知,我手中的2个老土地证是村里通过不正当途径得到后,村委会成员私自卖的土地(相当于村委卖给村民,村民又转让给我。)请问:
1,A村委会现在给开证明,证明我父母有此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在上面建房还是违章建筑吗?
2,以父母的名义现在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有办下来的可能吗?或者我的户口迁入到A村后是否能办理此证啊?
3,如果什么都不办理的情况下,我在此土地上建造房屋。开发拆迁补偿受益人会是我父母还是村集体啊?
4,现在如果以合同欺骗行为起诉,应当起诉哪一方?村委会换届已几次;卖方也已过世。中间人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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