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月31日,我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即莱城区团购房我有资格分的一套房子转让给乙方。签合同之前莱城区只是说盖房子具体什么样的房子没说,所以合同自然也没说什么户型结构面积什么的,可
更新时间:2010-11-10 18:13:33
问题描述:
2010年元月31日,我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即莱城区团购房我有资格分的一套房子转让给乙方。签合同之前莱城区只是说盖房子具体什么样的房子没说,所以合同自然也没说什么户型结构面积什么的,可是上周开会说一般人员像我这样的要分到塔式楼,即通风日照都不好,通俗一点说就是遮阴。而且公摊面积会很大,乙方这几天一直找我退房,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已经把第一期房款14万交给区政府,转让费4万元也给他写收据了,他要求帮助退回14万,而且很想要回4万转让金,我方不愿意退回转让金,因为合同上写的很明白,如果乙方违约就不得索要转让金,我方愿意协助退房,不过得让他写个自愿退房的申请,他不写,说他不算违约,应该是区政府违约,而且我们要求,房款退后应该给我们写个证明,证明房子已经退了,我们害怕这四万我们不给他,他万一再向我方要房子怎么办,哎,他还是不愿意写,我们没法协商,所以想诉诸于法律。另外,区政府的房子当时开会说不准买卖,这个我没跟对方说,我现在就担心我们的房屋转让合同会不会无效,请劳烦您帮助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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