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经营合同,要求补偿
更新时间:2010-08-11 13:41:41
问题描述:
去年9月与一家类似万通的商场签订了经营餐饮的经营合同,招商时大厦许诺把四层原本作为儿童活动场的面积给我们经营,在原本不具备餐饮经营条件前提下,许诺为我们改装上下水,燃气改造,排烟系统。但最终这些费用都变为了我方自己承担。从去年9月底开始营业,大厦一直延续晚8点关闭正门,玩8点30分关闭通往四层的直梯,致使很多顾客不能在晚上下班后来就餐,我方也接到很多顾客投诉,先由于大厦经营不善从7月底对商场的1--3层进行改造,使我方收到很大影响,在这不到一年时间里,由于大厦的经营不善导致我方亏损严重,由原本的合同上一季度一付租金改为口头的一个月一付租金,由于收到改造影响使原本的亏损状态更严重。
现在像咨询,有没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退还我们保证金,并且把改造的一切费用都偿还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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