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接收公司破产中国劳务派遣公司是否要给于被派遣陪尝
更新时间:2010-04-12 11:02:12
问题描述:
我们与国际劳务派遣公司签定了三年的研修劳务合同;合同上注明乙方单方面伪约或伪反合同条款被谴送回国乙方要陪劳务派遣公司20万;乙方在日认真工作接收单位要付给乙每小时850日币加班费;但到了日本才知接收公只给晚5点--7点913日币/时7点以后350/时;为了不回国我们只得同意中方劳务公司从我们出国费35500元里拿出9000元转为压金等回国再给我们;可是我们在日本一年半日本公司破产劳务公司要我们到另家加班费只有350/时的单位我们不去;请问是否可以向中国劳务派遣公司索要陪尝9000元压金是否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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