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精神病反复发作申请离婚
更新时间:2009-06-28 01:04:13
问题描述:
我和女友办理结婚手续后,还没有正式办理喜酒过门,也不存在子女和财产问题,第三个月就开始确诊女友为精神病患者,接连两三个月底发作,次月我提出离婚,女方家庭要求请律师解决,提出赔偿,我真的要赔偿的吗?又该赔偿多少呢?很烦脑呀。要求法律权威解释呀。。。。
问题补充:我不是不负责任,病一发作她就是往她母亲家跑,一调养就是半个月左右,期间我也常去探望,也付过部分医药费,相识到我提出离婚半年多点,聚少离多的日子,这样的夫妻生活还能维持下去的吗?我怎么知道她是婚前有还是婚后才有的精神病的呀?平时喉舌她总爱呆在她母亲身边,就像个小孩,结婚了呆在她母亲身边的日子还多,朋友都不多个,四个多月了,没参加过工作,性格孤辟,而且与我的家庭成员难以相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