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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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案情简介】2007年年初,陈老伯的妻子因交通事故受伤瘫痪,卧床不起,陈老伯又年事已高,没有子女,眼看需要人照顾的妻子,陈老伯联系上了王先生,希望王先生能够照顾陪伴妻子一段时间。同...[查看详情]
  • 市民李某妻子早逝,育有一子,定居国外。随着年岁增加,李某希望身边有人照顾的想法越加强烈。2009年8月,李某收留了流浪青年陈某,并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和陈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查看详情]
  • 2007年年初,陈老伯的妻子因交通事故受伤瘫痪,卧床不起,陈老伯又年事已高,没有子女,眼看需要人照顾的妻子,陈老伯联系上了王先生,希望王先生能够照顾陪伴妻子一段时间。同时在2007...[查看详情]
  • 遗赠扶养协议是扶养人与受扶养人之间的双方的民事行为,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该种协议不以标的物的给付为成立生效的要件,为诺成性行为,但须采用书面形式。它是一种双务、有偿行为...[查看详情]
  • 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继承法》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查看详情]
  •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行为。因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