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铁路运营事故,后果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客体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营的公共安全。
(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安全运营事故,后果严重的行为。
(三)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铁路职工中与铁路安全运营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如火车司机、调度员、信号员、乘务员、扳道工、巡道工以及对铁路运营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等等。
(四)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则是明知故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