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患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4-07 12: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患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患者有哪些基本权利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患者的基本权利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患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1、生命权即一个人在心跳、呼吸、脑电波暂停情况下的再生存权.患者的再生存权使医生在患者心跳、呼吸暂停的情况下,也不能放弃对患者的抢救,应尽一切可能救治。2、身体权患者对自身正常或非正常的肢体、器宫、组织拥有支配权,医务人员不经患者同意、家属签字不能随意进行处理,否则将触犯法律。3、健康权健康权是指患者不仅拥有生理健康权,还享有心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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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卫生部根据这个条例制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均将于9月1日正式实行),其中关于医疗事故的范围有所扩大,事故鉴定主体由过去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承担,改为由独立于患者、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之外的中华医学会承担,部分病历资料允许患者复印,赔偿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在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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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的权利有哪些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卫生部的一些部门规章、医疗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患者的权利非常广泛,主要包括生命健康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财产权;公平医疗权;自主就医权(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知情与同意权。患者对疾病的病情、治疗措施、医护人员的情况等享有知情权,而医院采取的治疗行为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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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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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行政调解
我妻子剖腹产,导致脑脊液泄漏。我妻子产后14天坐着头痛头晕。这是医疗事故吗?如何赔偿?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遭遇医疗纠纷该如何处理?
遇医疗纠纷,应依法处理。可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调解无果则向法院起诉。协商注重双方沟通,调解需第三方介入,诉讼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医院做了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我可以起诉医院吗?
你好,建议直接去卫生局部门申请相关鉴定赔偿
谷律师1,我想咨询一下我丈夫在上海做一个左腿髌骨松解手术?
因医疗事故造成骨折的,首先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