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庭审笔录范本?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庭审笔录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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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庭审判,为保证记录庭审的全过程,重点是记录当事人各方的发言,便有了庭审笔录,这是由专门人员进行记录的。那么,法庭笔录范本是怎样的呢?具体是怎么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法庭笔录范本开庭时间:2005年6月18日开庭地点:尤溪县人民法院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永康、审判员余晓月、黄详飞,书记员谢周培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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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审笔录和开庭笔录有什么区别?庭审笔录其实就是开庭笔录,两者并没有什么区别。其法律依据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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