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16-09-20 10: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由于人们长期以来的厌讼情节,大家对于诉讼不是很了解,那么2016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下文是小编关于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般就是和执行申请人达成和...

  由于人们长期以来的厌讼情节,大家对于诉讼不是很了解,那么2016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下文是小编关于判决执行延后的条件的详细介绍,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般就是和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提供执行担保、出现执行承担等情况。

  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第二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正后的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最新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只要判决生效,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判决执行时间
既然是赡养,不必太认真,问心无愧就可以啦。
律师解答动态
商家最初承诺最少保3种泳姿,学了50节还没学会,商家有违约之嫌。可先和商家再次协商,强调其承诺,争取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如果被骗了,请直接进行报警吧。
这是有很大风险的,请小心处理。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3分钟前
公司无权直接罚款,建议先核实处罚依据,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