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存款保险制度有关问题探讨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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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摘要]近年来,显性的存款保险在全球获得了较快发展,实际上我国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已存在很长时间。从长远看,政府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转变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是维护我国金
[摘要]近年来,显性的存款保险在全球获得了较快发展,实际上我国的隐性保险》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明年实施的《破产法》,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提供了相关法律保障。
在以上基础上,设计得当的存款保险制度将是形成各种合理的激励机制以促进存款保险制度所涉及的各方良性发展,从而成为维护金融稳定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金融业改革日益深化,金融体系平稳运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已基本成熟,社会各界对中国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也基本形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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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结构性存款纳入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