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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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情简介:2007年7月,原告宁波某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某保险公司签订国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协议,约定由被告承保原告的货物运输险,保险期限为2007年6月10日零时至2007年12
案情简介:
2007年7月,原告宁波某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宁波及其他费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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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你好,一般来说。在保险合同上面,是需要保险签订的双方都签订的。按照您说的这个情况,您没有签名字的话,那么这个合同严格来讲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具体来说,您是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准备当时签订合同的证据,这样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