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发表的题为“新华信托‘双头’受益人大会 谁是李鬼”的文章引起了广泛关注,5月9日“双头受益人大会”的一方当事人——地处福建的11名新华信托·天慧投资一号集合福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受益人大会由受托人负责召集。只有受托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代表信托单位百分之十以上的受益人才有权自行召集。
法律界人士特别提醒记者,“双头”受益人大会如果最终不能合并,其法律后果很可能是“都无效”。
值得一提的是,天慧投资一号信托计划打算投资创业板拟上市企业,具有PE性质。目前,10年磨一剑的创业板终于渐行渐近,但是信托计划却面临受益人提议终止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