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由哪个机构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有什麽要求?
更新时间:2022-05-2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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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征缴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
按《征缴条例》规定,
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可以确定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确定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不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由税务机关征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只能由一个机构征收;养老、失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必须统一合并征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已实行一个机构统一合并征收的,要按照《征缴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征收工作,规范征缴程序;原来由多个经办机构分别征收养老、失业、
医疗保险费的,
劳动保障部门要在4月底之前确定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至迟从5月份开始实行统一合并征收,原来其他机构的征收职能移交给统一征收的机构,原来负责征收工作的人员实行统一组织调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主动加强与
税务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稳妥地做好有关征缴的衔接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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