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确立前的管理工作及操作程序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公告继承人。公告债权人和受遗赠人。偿还债务并交付遗赠物。移交遗产。信托机构办理管理遗产信托,既然债务已清偿,遗赠物已交付,接着就应该移交遗产。移交遗产时,信

公告继承人。

公告债权人和受遗赠人。

偿还债务并交付遗赠物。

移交遗产。信托机构办理管理遗产信托,既然债务已清偿,遗赠物已交付,接着就应该移交遗产。移交遗产时,信托机构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如果继承人存在,或继承人在公示催告所定时期内承认继承,经证明各种条件确实,在清偿债务和交付遗赠后即开始移交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移交;无遗嘱的,与有关亲属商讨后移交。如果继承人不存在,或在公示催告后,仍无继承人来联系承认继承,则对清偿债务和交付遗赠后的遗产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遗嘱中有明确指定的,如发现无人合法继承时,把剩余遗产交由某社会公益事业,则信托机构可以在不违背特留份的情况下,按遗嘱指定的处置。二是遗嘱没有指定,在清偿债务和交付遗赠后,剩余的遗产没有合法继承人;并经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和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咨询商讨也没有结果,此时可依法将剩余遗产上交国库。

办理结束。管理遗产的费用都得从遗产中支付。遗产移交事宜办理完毕,信托机构仍须造具财务报告清册分别送交各继承人和有关亲属。由法院指定管理遗产的,则应报送法院。在报送的财务清册得到各方认可后,管理遗产信托关系即告终止。


四、继承确立后的管理工作及操作程序


继承确立后的管理遗产信托工作总起为三项,依程序编制遗产清册、妥善管理遗产、向受益继承人交还遗产,三项工作的重心在于妥善管理遗产。


编制遗产清册。信托机构作为管理人于接手管理之时,即应把受益之继承人(这里专指继承确立后之遗产管理信托中的受益人)所继承的遗产,按市场价值估值并造册登记,再将清册送交委托人或继承人,或呈报法院。


妥善管理遗产。妥善管理遗产是这种信托最重要的职责。在“继承已定”后,如有未偿还的债务,必是远期未清偿之债务,这种债务事先由信托机构与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协商约定,依法已划归受益继承人负担,到期应由受益继承人清偿。此种债权的到期收取与债务的到期清偿,均应由信托机构代理处置,这是遗产管理职责之一。信托机构不只代理债权债务,而且要对受益继承人其他继承的遗产尽保管运用之责,并将其收益交给受益继承人,这是遗产管理职责之二。信托机构在管理遗产过程中,应按信托财产的特性,不得与本身财产混淆,应另立帐户,更不得用此财产进行投机行为,这是遗产管理职责之三。

向受益继承人交还遗产。信托机构管理遗产继承人的遗产一直到继承人能自理遗产或约定的信托期满为止,此时将所管遗产编制财务报告清册,连同遗产移转给受益继承人。如这种信托关系成立是由法院指定的,还要将财务报告清册报送法院,得到认可,再移交遗产给受益继承人。遗产移交完毕,信托关系才告终止。[page]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还贷和继承哪个在前
死者的遗产先偿付死者的债务,剩下继承人继承。如果继承人先继承了遗产,则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相关知识推荐
问题没解决?立即咨询律师
平台保障
优选律师
快速响应
#3分钟内获得解答
去咨询
律师解答动态
有法律保障,这属于维修质量问题。根据《民法典》,维修方有义务保证维修质量。你可以拿去找他免费维修,因
你好,可以签订《挂名免责协议》,明确你仅为名义法人和监事,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公司一切债务、税务、法
协议刑警的同意啊,还是和外地刑警联系吧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您说对法释(2003)13号第三条“工作人员界定”讨论没意义,结合《规定》第一条按劳动法程序审理来考
郑超律师
郑超律师
1分钟前
需要穷尽手段查找资料,也可以找人证或者立案后申请律师调查令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这很可能不可信,正规退款流程一般不会要求卡里有相应余额。这可能是诈骗手段,以退款为由骗取钱财。建议谨
可先确认本省是否将“录取不报到”记入诚信档案,若无此规定则可直接复读;若有规定,可尝试与学校沟通退档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对方走代位追偿后,若你无力偿还,可能面临被起诉,之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名下财产会被查控处置。解决方案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