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老工伤”年内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2022-05-2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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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老工伤人员是指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以前,已确认为工伤或患职业病,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支付工伤待遇的工伤人员、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退休退养工伤人员。
从今年1月1 日起,老工伤人员纳入长沙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昨天,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截至目前,长沙已有85家企业申请办理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手续,已经有6000余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畴。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局长陈贵平介绍,老工伤人员是指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以前,已确认为工伤或患职业病,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支付工伤待遇的工伤人员、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退休退养工伤人员。
三类人员工伤待遇将得到维护
据初步调查,长沙地区共有万名老工伤人员。由于企业改制破产等原因,这一群体大部分的工伤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将其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后,他们的工伤待遇将得到维护。具体包括三类人员:在原国有企业或城镇集体企业已确认的工伤人员;已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因公(工)负伤的工作人员;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仍符合供养条件的人员。
预计今年全面解决长沙市老工伤问题
四类人员不被列入老工伤人员统筹管理范围:工伤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并终止了工伤待遇关系的;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已一次性享受了工伤待遇、抚恤待遇的;截至今年1月1日,工伤人员所在的用人单位仍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其中在职1-6级伤残人员拒不接受伤残等级复核的。
陈贵平表示,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后,可享受工伤待遇项目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旧伤复发长沙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等。预计今年长沙市的老工伤历史遗留问题将得到全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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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016工伤保险赔偿
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长沙工伤保险缴纳标准2015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 劳动能力鉴定费。
长沙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职工享受医疗、假牙等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等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