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获拆迁 前夫要求平分安置权益被驳回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前夫以这是我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娘家享受了40平方米的安置权益,这40平方米的安置权益应该分给我一半;但女方却认为这40平方米安置权益是基于我的特殊村民身份获得的,这个权益属于我的个人财产。近日,常州法院判决这40平方米安置权益属女方个人财产,驳回原告李某

  前夫以“这是我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娘家享受了40平方米的安置权益,这40平方米的安置权益应该分给我一半”;但女方却认为“这40平方米安置权益是基于我的特殊村民身份获得的,这个权益属于我的个人财产”。近日,常州法院判决这40平方米安置权益属女方个人财产,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今年3月,常州妇女王某及父母意外收到常州新北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王某看到内容才知道:前夫李某将她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要拆迁房屋差价款44000元。据介绍,王某和李某在2002年5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王某户口一直在娘家。2002年11月王某父亲与常州新北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订立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一份,将王某父亲的房屋进行拆迁,王某父亲选择以产权调换统建房的方式进行安置:建筑面积为240平方米,安置人员为王某、王某父母等六人。也就是说,王某享有40平方米的安置权益,现在这40平方米由王某父母享有。王某的户口直至2005年3月才迁到李某家。李某与王某后经法院判决离婚。

  “2002年的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来确定的,虽然当时我们结婚了,但我的户口在娘家,我自然享受了40平方米的安置权益。这与他没有关系。”王某在法庭上认为李某的要求纯属无稽之谈,“这40平方米的安置权益是基于我的特殊的村民身份获得的,且该权益在婚前即已确定可得,这个权益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本案中,王某享受的40平方米的安置权益虽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但其是基于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特殊身份获得的,该权益专属于被安置对象本人,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常州新北法院近日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安置问题,拆迁安置问题
现在是拆迁安置的什么问题。
拆迁安置费和拆迁安置房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拆迁安置房是先拆迁再安置
如果遇到了安置拆迁房问题的,可以与当地的征收拆迁补偿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于被侵犯的权利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这边是遇到了什么纠纷的呢
你好,你说的情况建议你拨打市民热线具体咨询
心脏上支架后的人,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申请民政救助的。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
高宇航律师
高宇航律师
13分钟前
您好,这种情况不需要承担责任。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