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动产物权?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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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即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的财产作为权利标的物权。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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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动产权证什么意思?
房屋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申请流程包括: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即可领取房屋不动产权证。国家实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具体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买受人期待权是指对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已经履行合同部分义务的前提下,虽未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但享有类似于所有权人的地位,其物权的期待权具有排除执行等物权效力。赋予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期待权,可使其对抗出卖人的债权或物权,并在执行程序中优先保护不动产受让人,以维护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交易安全及社会稳定。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后,可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若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则预告登记将失效。
不动产权是什么意思,要写全家人的名子吗?
一、不动产证要写家庭成员名吗
不需要写全家人的名字的。
不动产证,也就是人常说的房产证,办理的时候不需要写全家名字,如果是已婚人士办理,就算不写配偶的名字在房产证上面,房子也是婚内共有财产,所以写全家人姓名是没有必要的。按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不动产权证上到底该写谁的名字?
1、写“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
买房时如果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上名字为准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准夫妻的双方的共同财产,领证之后夫妻双方就开始共同的债务还贷了。在付首付时,如果父母有对首付款出资,但并没有出具什么借条类的凭证,就是属于赠与,如果日后夫妻离异,法律不会将这部分钱再分为父母。
另外,如果准夫妻因为变数,而分开,无论房子作为资产还是债务,双方依然要承担相同的责任和拥有权。如果这个时候父母之前对房子的首付款出资过,并且出资的条件是在双方要结婚的基础上,并留有凭证,那么双方分开,父母有权拿回自己的那部分资金。
2、写男女一方的名字
假设A、B为要结婚的情侣,如果A的父母出资买房,且房子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是A:若两人结婚后,B和A感情破裂,法院在处理夫妻公共财产的问题时,该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只能属于A。
如果A的父母出资买房,但房子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写了B的名字,房子属于B,但这是A的父母以B和A结婚为前提的赠与。
如果日后A和B结婚了,就算作B的个人财产;如果两人未结婚,那么A的父母有权要回对房子的出资,B需要偿还A的父母相应金额,但房子依然属于B。
3、写一方及其父母名
A、B两人,A和A的父母出资买房,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上写的是A和其父母的名字,那么三人均可享受房子所带来的增值效益,又均需承担房子的还贷义务。A对该房子的产权份额,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并作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A和B结婚之后,B对房子的贷款有还款贡献的,若双方离婚,房子虽然不属于B,但B可以向A和其父母要求返还所偿贷款及利息。
4、准夫妻及其双方的父母名字都写上
不用纠结房子不动产权证书上写得下还是写不下名字,购房合同是写几个人名都可以的,但不动产权证是一人一证,无论多少人,有一个业主是不动产权证,其他人的证为不动产权共有证。
如果夫妻双方及各自的父母都出资买了房,不动产权证上可以协商夫妻双方及其各自父母的名字,同时享受增值,承担还贷义务。
如果父母方在还贷上没有涉及,夫妻双方离异,贷款本息则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父母不得分配。
5、写一方父母的名字
A的父母付的首付,买了房,不动产权证上A的父母的名字,但是A和B结婚后,A、B共同承担房贷,父母并没有涉及到,如果A和B离婚,房子不属于B,但B可主张向A的父母要求返还已交房贷及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