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未到导致工地误工,误工费的计算需根据工人的收入状况来确定: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工人,误工费以其因误工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合法收入为准。这些收入一般需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依据。
(1)若工人无法提供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证明,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2)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高收入证明,特别是私营企业出具的且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需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
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工人,误工费则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材料未到导致的误工期限,应根据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来认定。
1.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误工事件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
2.若治疗终结后,工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则不予计算误工费。
3.若因材料未到导致的误工事件造成工人残疾的,则自专家鉴定组出具相关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
在材料未到导致的误工费计算中,还需考虑以下特殊情况:
1.工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若因误工导致其第二职业收入减少,则应予以合理赔偿。但需注意,若工人本身无劳动收入,如未成年人等,则不支持其误工费赔偿请求。
2.对于离退休人员因材料未到导致的误工费计算,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