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申报债权通知书时,应明确包含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需说明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受理法院、受理日期、破产企业名称以及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等信息。
2.应详细阐述债权申报的期限、地点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例如:“债权人应自即日起截至xxx年x月xx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通知书还应包含其他重要信息,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等。
找法网提醒,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需按照管理人要求提交一系列资料,以确保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债权申报须知》及实际操作经验,债权申报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通常包括:
1.债权人身份证明:
(1)债权人若为法人,需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若为自然人,则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债权申报表:详细填写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利息计算方式等信息。
3.债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以证明债权的存在及金额。
4.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信息,以便管理人后续联系。
在债权申报过程中,债权人需注意以下事项及要求,以确保申报的顺利进行:
1.注意申报期限:债权人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虽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将不再补充分配。
2.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债权人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或遗漏,将影响债权的确认及分配。
3.配合管理人审查:管理人有权对债权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债权人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
4.关注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应关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及议程,积极参与会议,行使表决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