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离职员工归还工作服时,一般不需要支付折旧费。
1.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使用工作服,那么这种工作服就属于工作中应当具备的基本劳动条件。
2.提供工作服,是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因此公司应当无偿为员工提供工作服。
3.员工在离职时归还工作服,是履行其离职手续的一部分,公司无权以此为由向员工收取折旧费。
4.《劳动合同法》第9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找法网提醒,关于公司提供工作服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虽然该法律并未直接规定公司必须提供工作服,但根据劳动法的精神和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使用工作服,那么这种工作服就属于必要的劳动条件之一,公司应当无偿提供。
3.如果公司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员工收取工作服费用,也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与员工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这包括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或面临安全隐患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包括未按时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以及未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等情况。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这包括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或者执行过程中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这包括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等情况。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包括因用人单位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