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伤由哪个部门认定

更新时间:2025-06-21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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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教师工伤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直辖市不直接认定,由设区的市级部门负责。需明确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按规定申请和认定。
一、

教师工伤由哪个部门认定

  教师工伤的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这一规定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

  1.在现阶段,我国各地的统筹地区设置并不统一,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定。

  2.直辖市虽然实行省级统筹,但具体的工伤认定工作并不由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直接承担,而是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

  因此,对于教师工伤的认定,应明确其所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认定。

二、

工伤认定不服如何处理

  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这是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监督方式。

  1.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如果仍然不服,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的规定旨在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申诉。

教师工伤由哪个部门认定

三、

哪些亲属可领抚恤金

  找法网提醒你,根据规定,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亲属,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这些规定确保了因工死亡职工的亲属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保障。在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时,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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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认定
进行工伤认定应当联系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操作流程为: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及时(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事故报告、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申请时限,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完成工伤认定后,将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部门电话
法律分析:全国统一的工伤咨询电话为:12333。处理工伤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的所引起的纠纷行为。
工伤认定部门叫什么部门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认定的部门。初次认定在市级委员会进行,若涉及再次认定则提交至省级委员会。如果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自主选择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确保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个人权益和工伤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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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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