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购物者可以和商家进行协商,消费者应明确自己的权益。
1.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商品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2.若遇到拒绝执行此规定的店铺,消费者可以通过购物平台的投诉机制进行维权,或者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也应留意店铺是否加入了七天退换保障,避免选择那些明确声明“不予退换”的店铺,从而减少潜在的消费纠纷。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四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包括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
找法网提醒你,这四类商品因其特殊性,一旦售出,便难以再次销售或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1.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2.消费者在网购时,应仔细阅读商品详情和店铺规定,了解清楚哪些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商品“完好”的标准,根据规定,商品完好是指符合无理由退货条件情况下,消费者应当保持退货商品本身完好无损,且不影响二次销售。
1.商品的包装损坏了,衣服的吊牌剪掉了,这样的商品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被视为完好,但具体还需根据商品性质及商家规定来判断。
2.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应尽量避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以确保退货时符合完好标准。
3.关于退货责任归属问题,若商品在消费者手里完好,但在退货过程中由于快递或物流的原因出现损毁,应由物流承担责任。
因此,消费者在退货时,应选择可靠的物流方式,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