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时间鉴定在一般情况下是准确的,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对于三个月内的文件,通常可以准确到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会逐渐降低。
1.如果两个签字的先后顺序相差很久,可以通过纸张、墨迹等区别来大致判断其先后顺序。
2.当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比对样本时,目前仅有少数鉴定机构能够利用多次测定法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而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但受限于各种客观因素,送检鉴定的检出率并不高。
因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在审查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时,对于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案件,会要求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比对的样本,以确保鉴定的准确性。
笔迹鉴定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在接收鉴定申请后,会凭借其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人收到鉴定意见后,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在这个过程中,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以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从而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
找法网提醒你,在进行笔迹鉴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鉴定必须有样本,即需要用签字的人的签字与样本进行比对,以判断其一致性。因此,在鉴定前,必须确保有双方认可的样本,否则鉴定的样本对方不认可,就起不到鉴定的作用。
2.对于字迹多的检材,在进行比较检验时,需要对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的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
3.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主要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但也可以借助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等工具进行形态比较。
4.由于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精确程度在现有技术下无法特别精确,因此当事人对笔迹鉴定结果不服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