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取决于担保方式:
1.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这被称为一般保证。
2.在一般保证的情形下,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且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这则是连带责任保证。
找法网提醒,在此情形下,贷款不还时,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和第六百八十八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1.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第六百八十八条则指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面对贷款无力偿还的情况,借款人应与债权人进行积极的沟通协商,双方可以约定新的还款期限,以便借款人能够分期偿还债务。
1.如果是法院的执行款,借款人暂时无力偿还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分期偿还,如果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决强制偿还。
2.《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贷款无力偿还将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1.个人征信会受损,这将影响今后各种贷款的办理。
一旦房贷产生逾期,贷款方会将自己的逾期还款记录上报征信系统,这将严重影响借款人未来申请信用卡或贷款的能力,即便能够获得贷款,额度也会大幅降低。
2.逾期还款会产生相应的罚息和滞纳金。
无论由于什么原因导致房贷逾期,银行都会打来催收电话,并且只要逾期就会产生罚息,不同银行的罚息力度各不相同,但基本上都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
3.如果连续多次或累计多次逾期还款,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本息。
如果借款人超过一定时间未还款,银行还会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冻结借款人及担保人所有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并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
因此,贷款无力偿还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借款人应尽力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