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后,房产证上的姓名更改是一个必要的步骤,以确保房产证上的信息与所有权人的实际信息一致,具体更改流程如下:
1.改名后的个人需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原《房地产证》的注销抵押登记。这一步骤是必需的,因为只有在解除了原有的抵押关系后,才能进行后续的变更登记。
2.完成注销抵押登记后,接下来便是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交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两个身份证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这是确认身份一致性的关键文件。
3.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及注销抵押登记时,还需缴交一定的登记费和贴花费。登记费通常为80元,贴花费则为5元。这些费用的缴纳是办理变更登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找法网提醒,房产证更名的过程需要准备一系列必要的材料。
1.对于因改名而需要更改房产证姓名的个人来说,除了上述提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两个身份证姓名同为一人的证明外,通常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这些材料用于验证申请人的身份和确认其有权进行房产证的更名。
2.在特定情况下,如离婚后房产证更名过户,还需额外准备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以及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所需的完整材料清单。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流程相对复杂,但遵循一定的步骤可以顺利完成。
1.如果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了房产所有权的归属,产权管理部门将依据这些法律文书办理产权变更。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材料前往办理。
2.如果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在银行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进行更名。如果不选择更名,也可以继续还贷供房,因为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将自始至终生效。
3.如果希望将还款人姓名从前妻更改为自己的,需要承担转按揭和房产评估的相关费用。在贷款未还清之前,该房产通常不允许转让。除非供房者提前还款,否则无法进行交易。
因此,在决定离婚后房产证更名前,应充分考虑贷款情况和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