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诉讼费用应该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在交通事故引发的诉讼中,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则遵循“败诉方负担”的规则。
1.当诉讼结果为一方完全胜诉、另一方完全败诉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全额承担。若诉讼结果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则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对于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若均败诉,法院还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分别确定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交强险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若保险公司怠于履行赔偿义务,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法院可能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找法网提醒,交通事故起诉后,一般三个月内会开庭,但具体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实际上,法律规范只是限定了案件审理结束的时间范围。
1.一审案件通常在3至6个月内可以结案,其中交通事故案件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审结。
2.若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无异议,则判决生效;若任一方不服并提起上诉,则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时间为3个月,且为终审判决。
3.若被告能自觉履行判决,则诉讼结束;若拒绝履行,则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对于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虽然近亲属可视为已知权利受到侵害,但诉讼时效不应从受害人死亡时开始计算,而应等待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认定书。
2.不应以交警部门下达事故认定书为起点计算诉讼时效,因为在公安机关未作出调解终结或不组织调解的通知前,事故处理和调解仍在进行中。
因此,死亡案件的诉讼时效应从公安机关终止调解开始计算,当事人应在三年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