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由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其他费用三部分组成。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流程如下:
1.搜集证据、材料;
2.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
3.准备民事诉状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4.安排伤残等级鉴定、三期鉴定;
5.参与举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开庭诉讼环节;
6.可以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是否愿意调解
7.法院出具调解或判决文书。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找法网提醒您,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