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考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应准备详尽的申请书,明确表述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请求支付的具体金额或有价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债权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且已到期、数额确定的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完申请后,兰考法院将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
找法网提醒,依照相关规定,申请支付令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请求给付的范围仅限于金钱或有价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等。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其他非金钱或非有价证券的给付,则不能申请支付令。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偿付期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必须明确请求给付的金额或有价证券的具体数量,且该金额或数量已经到期并确定无误。
3.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债务关系是单向的,债权人无需向债务人履行任何给付义务。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这意味着债务人必须处于可知悉并接收支付令的状态,以便法院能够有效地向其送达支付令。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支付令的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详细信息。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其名称、住所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2.请求给付的具体内容。明确表述请求给付的金钱数量或有价证券的种类和数量,以及请求给付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3.声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这是申请支付令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债权人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声明这一点,以证明其请求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