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无力偿还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出借人(即债权人)确实可以起诉担保人。具体来说,这些条件包括:
1.原告(出借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担保人);
3.出借人需要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并附上相应的事实和理由;
4.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且由具有管辖权的受诉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只有当这些条件全部满足时,出借人才有权利向法院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找法网提醒,当担保人被起诉后,他们享有一系列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反驳诉讼和提起反诉的权利,承认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陈述。
2.担保人还有权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案件情况并准备相应的辩护。
起诉担保人的流程相对明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出借人需要准备好民事诉讼状,明确列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出借人需要前往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出借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至于费用方面,起诉担保人主要涉及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等相关人员的费用。这些费用通常需要根据法院的具体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