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给女友的钱分手后能否要回,这一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具体情况:
1.一般来说,如果恋爱期间相互的转账及财物给付被视为自愿赠与,且双方间成立了赠与关系,那么这些钱财就不需要返还。
2.赠与关系的成立要件包括:
(1)所赠财物必须是赠与人男方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赠与人男方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有受赠人女方愿意接受赠予的真实意思表示。
3.如果女方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男方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赠与人男方则可以撤销赠与,要回钱财。
找法网提醒,在恋爱期间,转账及财物给付若符合以下情形,则需要返还:
1.如果有相关记录或证据表明支出款项属于民间借贷,那么双方间就成立了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基于借贷关系进行返还。
在此情况下,主张属于民间借贷关系的一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若无法举证,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2.如果转账及财物给付能够证明属于不当得利,也需要返还。这通常发生在双方无法证明给付行为属于赠与或民间借贷的情况下,且接受赠与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
3.如果是明显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如彩礼,在未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下,赠与人也可以主张返还。
分手费返还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定义了赠与合同,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3.《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和第九百八十五条分别规定了债权和不当得利的情形,为分手费返还提供了法律基础。在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利益的情况下,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因此,在恋爱期间转账及财物给付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