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分手后可以一般不可以要回。在恋爱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转账应当视为对另一方的财产。并且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过去了,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法院不会支持。但是如果一方能证明该转账是情侣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的,那么在分手之后出借款项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索要借款本金和利息,这部分款项可以要回,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恋爱期间同居有如下法律风险:
1.未婚同居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出轨等造成的精神损失不受保护。
2.未婚同居可能在未知状态下与已婚者同居,有被原配起诉重婚的风险。《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未婚同居期间双方财产支出等不受法律约束,分手后产生纠纷可能法院不会支持。
恋爱期间同居的财产的分割,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规定的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找法网提醒,这一条的规定是针对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而言的同居,实践中的未婚同居也可以参照这一条款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