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过户,做公证是没用的,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转移效力的。
1.公证仅仅是对房屋交易双方所达成的协议进行法律认证,确保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是真实、合法的。
2.我国的不动产权是实行登记注册制的,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即便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买方也无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因此,房产证不过户,只做公证,在法律上并不能确保买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房产公证未过户存在诸多风险。
1.卖方可能因为房屋市场的增值而反悔,要求取消交易。虽然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但在法律纠纷中,法院并不一定会判决房子归购房者所有,这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2.如果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因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涉及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导致房子被查封、抵押,那么卖方的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
3.这样的房子有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方要求返还购房款及相应的利息,而无法获得房屋本身。
找法网提醒,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办理房产公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自然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则需要提交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则需要提交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公证,代理人需要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则需要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还需要提交申请公证的文书以及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如果涉及财产关系,则必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4.还需要提交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这些材料的准备是确保房产公证顺利进行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