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时,撰写借条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步骤,具体内容如下:
1.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由借款人本人完成,而不是由贷款人代为书写,这是为了防止借款人以借条内容被篡改为由拒绝承认债务。
2.在撰写借条时,语言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模糊或模棱两可的表述。例如,应明确写出“XX借给XX一万元”,而不是简单的“X借X一万元”,以确保借条的方向性和明确性。
3.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
4.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找法网提醒,在撰写借条时,有几个关键事项需要注意。
1.应避免在借条中书写借款的原因,因为这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行为,导致借款人利用这些条件进行抗辩。
2.借条中应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以避免在后续追讨债务时产生身份确认的麻烦。
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必须亲眼所见,以确保借条的真实性。如果借款人通过他人之手签署名字,借条将失去证明力。
3.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借条必须使用一张完整的纸张,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这是因为,如果借条被撕去部分,借款人可能会以借条不完整为由进行抗辩。
在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贷款人无法证明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就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4.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3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的。如果从还款日起三年内,贷款人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可能丧失胜诉权。
虽然理论上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但在实践中证明自己何时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