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无法直接通过法律手段断绝亲生母子关系。
1.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亲子关系不能自认而解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适用自认原则,这意味着不能仅凭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或声明来解除亲子关系。
2.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这种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也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如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来解除。
所以,如果有人试图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来断绝亲生母子关系,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虽然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解除,但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则有所不同。
1.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形成的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此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
2.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来说,由于它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所以不存在这样的法律解除程序。
找法网提醒,无论双方关系如何紧张或疏远,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始终是存在的,且伴随着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抚养和赡养等。
1.如果子女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法律将对此进行干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赡养纠纷时,会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判决的方式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3.如果子女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履行,且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4.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进一步强调了赡养义务的普遍性和国际性。
因此,无论身处何地,子女都有义务赡养自己的父母,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