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在辞职后不可以直接起诉。
1.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社保缴纳问题产生劳动纠纷时,当事人应当首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这是解决此类劳动纠纷的法定前置程序。只有当劳动者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时,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直接起诉并非解决此类问题的首选或唯一途径。
2.在实际操作中:
(1)劳动者在面临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情况时,应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或达成和解协议后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若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或调解协议不被履行,劳动者此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3)仲裁裁决作出后,如对裁决结果不满,劳动者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当单位不交社保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
1.劳动者可以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表达自身对于社保缴纳的正当诉求,并尝试通过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2.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这些机构通常会提供调解服务,协助双方化解纠纷。
3.劳动者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或调解协议不被履行,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仲裁裁决作出后,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裁决结果,为劳动者补缴社保费用。
4.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即在仲裁裁决不服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单位不缴纳社保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者已经离职,用人单位仍需为其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因此,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