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确实可以写上女方的名字。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全款买房情境。若男方选择全款支付购买房产,并且他出于个人意愿想要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的姓名,那么这是完全可以的。
因为全款购房后,男方对该房产拥有完全的支配权,是否添加女方姓名完全由他个人决定。找法网提醒,这种情况下,添加女方名字可以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行为。
2.按揭买房情境。若男方选择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产,虽然按揭期间房产的权属可能受到贷款银行的影响,但男方仍然有权选择提前还清贷款,并办理房产证姓名的变更手续,从而添加女方的名字。
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后,该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若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协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1.若该房产原本为一方个人购买,那么在分割时,除自然增值和孳息的部分外,其余部分仍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加名行为本身表明了双方对该房产共有意愿的存在,因此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
若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适用法定财产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