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的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等目的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在离婚时,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1.具体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并非仅指某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而是涵盖了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等多方面所产生的债务。
2.这些债务的存在,对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质量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在离婚时,必须明确这些债务的范围和清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家庭开支等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如果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则这些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体现了夫妻之间在健康方面的相互扶持义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如子女的教育费用、生活费用等,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同样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体现了夫妻对长辈的尊重和赡养义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