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起诉,意味着法院基于某种正当理由或法律依据,拒绝继续审理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并对此予以驳回。
1.这一决定通常发生在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或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
例如,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自诉人未能提供补充证据,且人民法院调查后也未能收集到必要证据,或者审查发现被告人的行为暂不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可能会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直接驳回起诉。
2.这一决定旨在确保司法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对无根据或缺乏证据的诉讼进行不必要的审理。
找法网提醒,法院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三十八条:
1.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若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如异议成立,将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
(1)对于原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若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则应裁定驳回起诉。
这些规定为法院驳回起诉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法院对原告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的表现,但两者在实践运用中存在本质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则可同时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主要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则适用于原告、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采用裁定形式,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而驳回诉讼请求则采用书面判决,是对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
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通常发生在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后适用。
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
驳回起诉是法院立案后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超过诉讼时效等而驳回。
6.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生效后,原告如符合起诉条件可再次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重新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