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女方是有份额的。
1.如果房屋存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直接办理加名的,至多可以办理双方为共同还贷人,但房屋产权仍归婚前购房的一方。
2.如果房屋在无房贷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办理加名,女方加名后,一般会被视为房产的共有人,对房产拥有相应的份额。
3.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个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即使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也无法获得房产的份额。
4.但如果男方婚前只是支付了首付款,并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房产的归属和分割就需要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
找法网提醒,离婚诉讼中,房屋财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1.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那么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但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那么应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分割增值财产。
3.如果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那么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