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女方是有份的。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原本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婚后若将女方的名字加入房产证,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男方将房屋的一部分份额赠与女方。
这一结论是基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非有特定除外情形),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找法网提醒,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多种多样,具体如下:
1.若婚前一方已购买房屋并付清所有房款,那么该房屋属于其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同样属于其个人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购房人或所有权人是谁。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包括贷款)购买的房屋,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按揭房产,可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并继续偿还贷款,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6.特殊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那么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