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还是可以告公司的,有权向公司提起诉讼或申请劳动仲裁,这主要取决于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
1.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意味着,即使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只要劳动者在时效期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其权益依然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2.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等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那么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劳动者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且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
1.这一时效规定是劳动者提起诉讼或申请劳动仲裁的重要时间限制。除非劳动者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2.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也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找法网提醒,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处理以下劳动争议:
1.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争议;
2.劳动合同从订立到终止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3.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除名、辞退或劳动者辞职、离职而产生的争议;
4.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方面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经济问题产生的争议。这些争议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