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并非一定能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并非仅仅依据起诉的次数来作出判决,而是会全面审查案件的证据和庭审情况,特别是原、被告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
1.只有在确认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且经过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因此,一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意味着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综合判断。
2.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增加离婚诉讼的成功率,原告应尽可能多地搜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方面的证据。
找法网提醒,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根据该法条,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2.具体来说,法院会考虑以下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在二次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起诉状的起草。第二次起诉离婚时的起诉状与第一次应有所不同,特别是事实与理由部分,应主要针对第一次离婚诉讼之后发生的一些新的事实和现象进行阐述。
2.证据的准备。由于第一次起诉离婚可能因证据不足而未能判决离婚,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当事人应利用这段时间有针对性地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3.诉讼风险的评估。虽然很多夫妻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但并不代表第二次起诉就一定能成功。因为每对夫妻的家庭情况和离婚诉求都有所不同,所以处理结果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