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拍摄照片并非一定违法,未经允许拍摄别人,包括无意间拍摄到他人或在拍摄自己时不经意将他人摄入镜头,这类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违法。
1.如果是特意针对某人进行拍摄,并且在拍摄后擅自使用这些照片,比如将照片发布在社交媒体上或以其他方式传播,那么就可能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
2.这里的“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如果没有这些擅自使用的行为,仅仅是拍摄而未进行传播或公开,那么也不构成侵权。
找法网提醒,关于未经授权拍摄的法律条款,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肖像权的消极权能,即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民法典》还规定了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情形,包括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等目的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等。
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受害者有多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
1.受害者可以与侵权者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无果,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侵权者的行为构成肖像权侵权,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诉讼过程中,受害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侵权者的行为构成肖像权侵权。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侵权者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受害者的肖像,以及这种行为对受害者的名誉、利益等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3.如果法院认定侵权者的行为构成肖像权侵权,那么侵权者可能需要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并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法院还可能发出禁令,要求侵权者停止进一步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