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全责的赔偿金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及保险公司的承保情况来确定:
1.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意味着,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相应的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将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先行赔付。
2.当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足以覆盖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时,不足部分将由肇事者个人承担。
因此,车祸全责的赔偿金额取决于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以及肇事者的个人财产状况。
找法网提醒,车祸全责的赔偿范围广泛,涵盖了受害人因车祸遭受的各项损失。具体而言,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医疗费,用于支付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因受害人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3.护理费,受害人因需要护理而产生的费用;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所产生的住宿费用;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
7.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需要而支付的营养费用。
此外,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还将产生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一系列费用。
车祸全责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1.其中第十六条明确指出,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特定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2.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